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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系学生出勤管理规定》

发布时间:2012年05月18日 来源: 财经学院 字体大小:

  为建设财经系良好的系风和学风,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的要求,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,根据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手册》,特制定如下具体执行规定:

  一、考勤制度

1.班级的日常考勤由各班纪律委员负责,必须公正、公平公开,考勤表如实填写,不得弄虚作假;

2.辅导员定期检查班级学生出勤情况,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,督促学生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课,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。

3.系团总支、学生分会将组织学生干部对全系学生的出勤进行检查;

4.无故迟到15分钟或者早退15分钟以上以旷课一节课计算,无故迟到3次以旷课1次计算;

6.本学期将2011级各班早晚自修的出勤纳入到学生考勤范围,无故不参加早读晚修2次以旷课1次计算; 早自修时间(周一至周五):7:20—8:10

晚自修时间(周一至周五): 7:30—9:10

  二、事假的处理办法

(1)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,必须预先经过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的同意,履行请假手续,事假条上必须有辅导员的签名;

(2)私自先“事假”后补假条报告辅导员,此种情况一律属于无故旷课。

(3)任何班干部无批准事假的权利;

(4)缺课(病、事假)累计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/3者,由任课老师提出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,经系主任同意上报教务处批准。

  三、病假的处理办法

病假必须要有校医或医疗部门的证明或就医病历卡,对没有以上证明,未经过辅导员或任课老师同意的“病假”一律算借故旷课,借故旷课达到一定时数,由任课老师提出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,经系主任同意上报教务处批准。

  四、旷课学生处理办法

系学生工作组将根据各方面汇总的数据对学生出勤的情况进行讨论,对无故旷课学生进行处理:

(1)一周内旷课累计4学时者,给予警告;(2)一周内旷课达6学时者,给予二次警告并做出书面深刻检讨;(3)一周内旷课达8学时以上者,给予班级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;(4)一周内旷课达10学时,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(5)一周内旷课达10学时以上,经系部领导批准上报学院给予院级处分。